澄清公告
本校近日接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轉知,有匿名學員申訴本校拒絕學員於公告期限內辦理退課退費。經本校徹查,行政人員皆依據本校公告之報名須知為學員服務,學員皆可憑身份證件於期限內申請退費。
而近期本校確實有匿名學員不提供身份證件,要求社大行政人員調閱報名系統內之個資辦理退費,因根據過往退費爭議經驗,本校無法為其辦理退費,該員隨即通知警察蒞校調解。經警察查證,本校已於招生簡章載明報名退費等程序,亦無法為不提供身份證件確認之學員完成退費程序,而非本校無故拒絕退費,特此公開澄清。
本校學員凡有退課退費之需求,均可依本校公告,攜帶身份證件於下列期間於辦公室服務時間辦理退費程序:
‧3/18(六)前,學分費、雜費、保險費全額退還,報名費、金流服務費不退。
‧3/20(一)–3/24(五),學分費僅退七折,其餘項目同上。
‧3/27(一)起,不再受理退費事宜。
課程限學員本人參加,不得轉讓給他人。
如有特殊情形,亦歡迎於服務時間內洽詢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