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1日

好的學習氣氛是需要每個人共同維繫的

 
社區大學因為屬終身教育,教室和一般體制內的學校很不一樣。有時為了營造輕鬆的學習環境,師生的界線並不是國教體系那麼明顯。有些班級氣氛融洽,老師傳授知識、學員分享經驗,共同經營一個學習的場域。在社大授課講師的熱忱、學習者的勤學一直是我們社大辦公室感佩的地方。
相對的,在社大也面臨更多不同樣的挑戰。教室內聚集從社會四面八方形色的成員,每次開學都是全新不同的教學情境。近年來,社大辦公室也累積了些不同的個案,像要求講師一定要提供上課教學簡報、講師在台上授課時未經講師同意出聲打斷、未經講師同意擅自攝錄上課內容、要求提供課程計畫外的「服務」如上課錄影或要求直播等,更甚者在學習社群間有言語暴力、挑釁、搔擾、恐嚇等行為。讓我們不得不因應變化,在100年起先行推動班級公約,供班級師生詳閱相關規範。於後在112年4月修訂了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學員入校選課與修業辦法。面對社會的多元性,我們也必需先設定規範周知,以免踩了紅線而不自知。
不過我們夾在各班點名簿的重要文件看來也並非是每個人都會仔細詳讀,裡面的每條每句可都是社大辦公室聽到、遇到的事件中擷取出來的精華,請師生在進入教室後務必詳閱,共同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以下擷錄學員入校選課與修業辦法第五條,全文請詳閱本校官網:https://tinyurl.com/czsuckf9
如有下列情事經申訴確認屬實者,本校可勒令學員立即停止上課,且學員不得主張個人權益,不得要求退費或其他任何形式之補償。
1. 干擾講師教學或學員上課進行,經制止不從者。
2. 上課中製造或發生突發情事,嚴重影響上課進行,經勸導但無法改善者。
3. 騷擾講師、學員或行政人員致影響其正常生活。
4. 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經警察調查且移送地方檢察單位偵辦者。
5. 不遵守校園或學習場所之相關運用與安全規定,經制止不從者。
6. 冒名頂替學籍造成本校資源損失或文書虛偽不實。
7. 其他妨害本校校譽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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